首台(套)推广关键年 仪表企业能否突破重围
2015年8月26日,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中国保监会办公厅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表明,继年初确定我国从2015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后,工作正有序进行中。仪表作为重大技术装备范围内的产品技术,部分行业企业有望通过“首台(套)”政策实现真正的产品国产化,甚至走出国门。
时间追溯至2006年,当时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吴忠仪表集团公司等国有企业刚完成重组,新的活力正注入仪表行业。国企拥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逐步体现,出现了摆脱困境,走出低谷,快速上升的态势。民企相对于国企的机制性优势正在减少,其所擅长的中低档产品规模生产随着国内外市场的接近饱和而受到抑制,技术创新能力的薄弱成为影响发展的“瓶颈”。
而正是这一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提出了“鼓励订购和使用国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所谓“首台套”优惠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地安排一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
其中重大技术装备是指对国家经济安全和国防建设有重要影响,对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节能减排有积极带动作用的装备产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集机、电、自动控制技术为一体的,运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具有显著的节能和低(零)排放的特征,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成套装备或单机设备。另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中的成套装备总价值要在1000万元以上,单台设备价值在500万元以上,总成或核心部件价值在100万元以上。
重大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和关键精密测试仪器是十六个重大技术装备范围项目之一。
恰巧2006年9月底,北京和利时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DCS正式投入陕西国华锦界电厂600MW火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行。这是国产自控装备在大型火电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时刻。这直接影响了我国工业自动化仪表的代表性产品DCS进口同比下降23%。
这一年,我们看到了自主创新技术的重要性。国家对自主创新的鼓励和支持,开始铺展开来。
直到2013年2月4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指出,完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等政策。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应用重大创新产品。《意见》提出目标:到2015年,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意见》要求,要培育一大批创新型企业,企业研发投入明显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高到1.5%,行业领军企业达到国际同类先进企业水平,企业发明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实现翻一番。《意见》还提出,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采用买(卖)方信贷、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企业)债券、集合信贷以及科技保险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技术创新融资。为小型微型科技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其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支持企业研发和推广重大创新产品。
此时,全球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时期,而我国制造业也迎来赶超的重要机遇窗口期。2013年的仪表行业也迎来飞速发展,但在自动化控制系统及现场仪表和关键精密测试仪器等领域,我们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中高档仪器主要依赖进口的形势仍未改变。如何达到、赶超、引领世界一流水平,成为行业内一致的目标。此时,大家意识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将发挥市场机制决定性作用,对于促进行业摆脱低端,走向高端领域,起到重要作用。
4月28日,李克强总理来到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的“重庆川仪”公司考察
2014年4月28日,李克强总理到访重庆川仪。当时,作为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总经理的杨显明,就向总理表明了现下仪表行业遇到的最重要困难之一的“首台套”的问题。杨显明说,“现在国内的控制阀在高参数上其实已经可以替代进口,但是需要首台套技术认可度。替代进口需要制造企业和用户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并不是制造厂单方面的努力就可以达到的,是一个民族需要共同应对的问题,需要供方和需方共同努力,特别是大型企业对风险的承担比较慎重,而往往民营企业推动了控制阀的国产化。”
杨显明说出了当前仪表行业存在的巨大阻碍。自主化技术装备得不到广泛应用,产品没有自我完善的机会,仪表企业将越来越难以生存发展,自主创新的积极性也会极大受挫,创新驱动更是难以实现。另一方面,用户尤其是决策者使用顾虑较多,担心设计制造达不到技术要求,影响正常生产,受到责任追究;或是招投标中存在歧视性条款和“潜规则”现象。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是否是支持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及其产业化的有效途径,在大家心中打下了一个打问号。
2015年,这个目标中的关键年份,或将回答这个问题。
2015年3月3日,财政部、工信部、保监会共同启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工信部制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保险公司为目录内装备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中央财政将按照不超过3%的投保费率和年度保费的80%予以补贴,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其中工信部制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包括14个领域360多项装备产品,初步测算目录内单台(套)装备总值约800多亿元。中央财政的保险补贴将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突破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的瓶颈,加速我国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
在9月9日发布的《关于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中,我们看到各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进展情况正在汇总。用户不敢、不愿用首台(套)问题是否得以合理解决,我们期望看到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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